北京市开展2015年至2016年度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

       北京市定于2015年10月15日至2016年全国“两会”结束,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5年至2016年度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。切实加强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,保持社会面火灾形势稳定,确保重要节日、重要活动消防安全,

        专项行动紧紧围绕全面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、全面提高灭火救援实战水平、全面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。
重点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。针对人员密集场所、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、高层地下建筑、城市大型综合体、城市轨道交通等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。

        对包括社会福利机构及幼儿园、托儿所;劳动密集型企业;公众聚集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全面检查整治,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、维护保养不到位,疏散通道堵塞、安全出口锁闭,常闭式防火门长期处于开启状态,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,违规搭建使用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要求的彩钢板建筑,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。

         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。重点整治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;消防安全责任制及管理制度不落实,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,灭火药剂储备不充足或与处置本单位灾害事故不匹配,消防控制室等重点岗位值班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,未确定本单位重点保卫部位并逐一制定灭火应急预案,未按要求建立专职消防队伍并组织开展专业训练和实战演练等问题。

        高层地下建筑。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不到位,疏散通道堵塞、安全出口锁闭,防火封堵不严,防火防烟分隔、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,占用、堵塞消防车通道,登高作业面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,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等问题。

         城市大型综合体。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不到位,防火防烟分隔、避难走道、安全疏散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,儿童娱乐场所设置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,餐饮厨房未按要求进行防火分隔,未按要求建立志愿消防队伍,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等问题。
城市轨道交通。重点整治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、分工不明确,消防设施及应急疏散设施损坏或故障,消防给水及消防供电系统不能正常运行,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,未按要求建立消防管理队伍及消防应急救援力量,未落实3分钟到场处置初起火灾要求等问题。
         推广安装简易消防设施。结合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,积极推广安装简易喷淋、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技术,对涉及老年人、少年儿童、残疾人的场所以及“三合一”场所集中密集区域,有条件的地区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投入专项经费统一安装。
         加强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。北京消防部门针对冬季大风、雨雪、冰冻等气候特点,以及火灾易发、高发的规律,有针对性开展练兵活动,组织对石油化工企业、人员密集、易燃易爆、劳动密集等重点场所,超高层建筑、城市标志性建筑、地铁和地下商业场所等重点单位开展“六熟悉”调研,组织联合演练,着力提升类型火灾防控能力。各相关行业部门、单位加强与属地公安消防部门沟通配合,强化消防设施检查维护,储备充足的泡沫、干粉、干砂等灭火药剂,完善联训联勤机制,着力提高初期控火能力。
        组织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。2015年11月至2016年3月,在全市组织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。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,督促指导社区居委会、物业管理企业和社会单位,充分发动社会力量,以老旧居民区、城乡结合部、高层建筑、施工现场、易燃易爆危险场所、人员密集场所、文物古建等为重点,结合各项重大保卫任务和专项整治行动,组织开展“拉网式”清理可燃物行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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